积极履行审判职能,能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司法的要义所在。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服务边界群众,最大程度维护和谐安定,成为摆在各地基层人民法院面前的一大重要课题。苍梧县人民法院通过不断探索,理论联系实际,携手边界地广东省封开县人民法院南丰法庭及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信都法庭共同实施跨区域党建合作共建,打造特色党建工作,深化跨区域司法联动协作,实现党建工作与司法工作交相辉映。
一、实施党建合作共建的做法
(一)强化思想认识,营造党建合作氛围
基层法院的审判任务千头万绪,繁琐沉重。在人少案多的现状下,党员干警疲于处理案件,对于腾出精力参与跨区域党建合作共建的认识不足。有的干警认为党建工作做与不做一个样,党建合作共建只是表面功夫,与审判业务关系不大;有的认为合作共建加大了负担,与其花力气做党建工作,不如集中精力审好案。针对这种情况,苍梧县法院党组通过思想教育、实例说服,统一了广大党员干部的认识,促使干警在党建合作上激发热情,在司法工作上投注感情,做到心往一块拧、劲往一处使,使跨区域司法管理工作呈现出欣欣向上的局面。
(二)共同探讨研究,深化党建合作、司法联动协作
苍梧县法院石桥法庭依托本院“支部建在法庭上”特色党建品牌,逐步建立起与南丰法庭、信都法庭的党组织联系,在司法业务上展开联动协作。为进一步利用优势,促进边界地区司法工作的开展,三地的党建合作、司法联动协作从“法庭联动”上升至“法院联动”,从而形成强大的区域司法合力,为两省(区)三市边界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信息交流与互访合作,共同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一是建立远程教育交流合作机制,开设党建信息化交流互动工作专栏,实现教学资源共享。依托网站、远程教育系统等现代信息技术积极推进党建工作信息化,并与相邻法庭互派干部交流学习,使思想交流更畅顺,有效弥补传统思想政治工作形式的不足。二是联合开展组织工作开放日活动,组织基层党组织考察互访、交流合作,通过学习借鉴组织工作先进经验,共同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跨区域党建合作共建促进司法管理创新的探索
(一)多措并举,构建便民诉讼大网络
一是选聘热心司法工作的党员作为诉讼联络员。石桥法庭在交界大片区的镇、乡、村聘请热心司法工作的党员作为司法联络员,形成“庭、站、点”三位一体的协助司法大网格。诉讼联络员在日常生活中注意关注重大矛盾纠纷的发生发展,并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给法庭,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发放便民诉讼联系卡。为把便民诉讼做得更细致、更深入,法庭为边界群众发放了便民诉讼联系卡,群众可以选择向三地法官咨询相关法律问题。
(二)联动协调,化解跨区域矛盾纠纷
一是加强日常联系工作。石桥法庭、信都法庭和南丰法庭以联席会议为平台,构建了“三地法庭”联系制度。通过互通有无,进一步健全日常工作沟通联络机制,加强对关系社会稳定、群体性重大案件调处的沟通、协调和配合,确保辖区稳定。二是相互委托查找当事人。针对跨区域执行工作中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等困难,通过执行协作联动机制,委托被执行人所在地的法庭代为查找被执行人及可供执行财产,将消极、被动协助执行机制转变为积极、主动执行联动机制。三是委托送达诉讼法律文书。三地法庭与邻近区域法庭形成了委托送达默契,即涉及到本辖区内当事人的案件,辖区法庭可以代为查找当事人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解决了跨区域送达难问题,节约了诉讼成本。四是跨区域案件联调。积极与边界区法庭密切协调,实行矛盾联调。联调以纠纷发生地为主调方,另一方则为协调方,分析矛盾调解工作重点与难点,联合调解力量,本着实实在在为百姓服务的原则,有效化解接边乡镇的矛盾纠纷。
三、党建合作共建的进一步构想
一是加强党支部组织交流合作。三地法院在鼓励、支持和帮助所属党支部与其他两家法院的党支部开展“结对共建”的基础上,以更多样化的形式开展党建互联合作共建,至少开展1个以上结对共建党支部。在开展党组织活动方面,进行结对共建的党支部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党组织活动。必要时,可邀请合作法院领导为党员干部开授党风廉政教育课,确保党的先进性。
二是加强业务文化交流合作。在审判业务提升上,三地法院之间定时传递规范性文件、指导性案例,及时通报关联性案件,及时通报各自在队伍建设、司法改革、审判管理中的新措施、新思路,新成绩,定期联合举办优秀裁判文书、学术征文评选活动,适时开办“三地司法协作论坛”,通过相互共享学习,提高三地法官把握法律的能力、驾驭庭审的能力、撰写裁判文书的能力及调查研究的能力。在法院文化氛围提升上,以文化交流会丰富法院文化载体,每年应组织举办1次法院文化交流会,为更好地促进交流,可实行三地法院轮流主办的方式。
三是开展人才互动培养。年轻干部是法院事业发展的有力支撑,为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三地法院可视工作情况或干部培养发展方向需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人才培养。如互派人员实地考察,或与对方法院协商,选派优秀年轻干部进行短期的跟班学习,进行挂职交流。
四是进行执法监督合作。为有效规范司法行为,强化对司法执法行为的监督,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司法公信力,三地法院从本院审判、执行业务线各选派1人作为其他两家法院执法人员跨区域办案的执法监督员,并严格规范职责。发现违规执法行为时,执法监督员应及时劝诫,对拒不纠正的应及时书面通报执法人员所属法院的纪检监察部门。
五是与其他部门开展党建合作。构建司法机构与其他部门机关党组织的合作,有助于从更大范围内整合资源,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大格局,实现司法联调联动效果最大化。因此,法院可从实际情况出发,有效开展与三地其他部门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合作,从而更好为粤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作者系苍梧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文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