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精神病人焚烧财物 警民合力扑火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05-26  分享到:
 

     515日,苍梧县公安局与村民一起经过2个多小时的奋力扑救,终于扑灭了一起由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焚烧财物而引发的火灾,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十多万元。

当天上午10时许,苍梧县公安局石桥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石桥镇塘蓬村沙糖组有一精神异常男子将家里的东西点燃,同时在屋门口将一辆女装摩托车及一个煤气罐堆放在杂木上进行燃烧,情况十分危急。接到报警后,该所所长梁建军立即带领民警、协警赶赴现场。

  在现场,只见一名年约二十岁的男子,正在往火堆加柴燃烧,火堆中有一辆女装摩托车和一个煤气罐等,同时屋内的一堆模板也被点燃,有一间房也已经着火。情况极其危险,梁建军所长当机立断一方面立即指令民警首先将肇事男子控制并带离现场,同时对屋内和离现场100米内的全部人员进行疏散撤离到安全范围,并在现场附近进行警戒,限制人员进入。另一方面边汇报边不顾生命危险走近随时会发生爆炸的煤气罐的火堆,用一支竹竿将在熊熊燃烧的火堆中,将煤气罐推向旁边的鱼塘,排除了最大的安全隐患。随后,他又带领民警、协警、村干、村民等十余人,冲入越烧越旺的屋内,在滚滚浓烟中进行扑火,此时大火已使屋内的日光灯、天花板等开始脱落,挨着明火的墙体也出现裂缝,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全力扑救,火势终于得到控制,又经过一个小时,明火终于被完全扑灭,整间房屋得以保住,避免了坍塌。

经查,此次放火焚烧财物的莫某,患有精神病,因当天早上与其母亲发生争吵后,受到刺激,随将屋内其住的房间、厅屋堆放的模板、一辆女装摩托车、一个煤气罐、电磁炉等物品进行点燃而发生的火灾。  

(欧阳灿 黎朝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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