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愿自己淋淋雨,也不要耽误老乡的时间”
——苍梧法院石桥中心法庭开展群众路线活动侧记
轰隆隆的警车打破了乡村的宁静,五月的石桥小雨纷飞,河流激涨,村民忙碌的身影浮现在田野间。就是在这一幅幅田园景象中,有一群人身着浅蓝色衬衫佩戴红色小徽章,奔波于乡村田野之间,从不间息。
主动送达减诉累
苍梧法院石桥中心法庭的辖区基本为农村,境内群山环绕交通不便,平时来法庭起诉、应诉的大多也是勤劳朴实的村民,有时候来回法庭一趟他们就得花一整天。尤其是现在的农忙时节,来回的奔波严重影响他们手中的农活。针对这种情况,苍梧法院石桥法庭的法官们为了方便群众,减轻群众的诉累,主动把法律文书送到当事人的手中,在送达途中,有不通车的,他们就迈步,河水漫过小路的,他们毫不犹豫的卷起裤腿,以实际行动减轻群众車车劳顿之苦。
下雨天好办事
苍梧法院石桥法庭辖区所面对的群体大部分都是农民,法官们在办案时需要找相关当事人了解情况时,如果没有他们的联系电话就必须去他们的家,且大多找不到人,邻居的回答是“山上做工去了”,有时,找一个当事人甚至要来回则反好几次。对此,石桥法庭的法官们想出一个应对之法。“如果是下雨天,情况很可能不一样,村民十有八九在家休息,如果这个时候我们去找他,既可以找到又不耽误他们的劳动时间。”事实证明,这一方法在农忙时节确实很有效果。“宁愿我们自己淋淋雨,也不要耽误老乡的时间”,李庭长对着新来的干警如此说道。
小诉状显真情
受制于当地的经济、文化水平,很多来法庭的当事人都不会写起诉书,只是口头起诉。虽然按照法律规定,对当事人书写起诉状有困难的,可以由立案法官制作起诉笔录,视同起诉,但面对这种情况,石桥的法官们一般都是代为书写起诉状,写完打印出来予以宣读后再交其签名确认,这样既省下了当事人请律师代为书写起诉状所花销的费用,又真正的体现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司法精神,切切实实拉近了人民法官与当事人的距离,可谓一举两得。
“既然我们地处农村,我们在诉讼过程中就应该充分考虑当地的实情”。苍梧法院石桥法庭利用基层法庭离人民群众最近的天然优势,贴近群众,不断总结经验,努力把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落到实处,把人民群众的诉讼利益和诉讼需求放在首位,不断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方便了人民群众的诉讼,切实做到了为民司法。
雨季过后,河水漫过了公路
(黄争明 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