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法官释利害 仇人变朋友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05-04  分享到:
 

于某、李某是一家白泥矿场的合伙人,莫某是一位发展砂糖橘种植业的农民。五一前夕,他们因为一起恢复原状纠纷来到了法庭。主办法官经过向双方了解得知,由于于某、李某经营的白泥矿场在开采过程中,发生山土滑坡,致使莫某经营管理的1.2亩砂糖橘部分被埋,造成经济损失。因双方就砂糖橘果树和田地恢复原状的损失数额存在较大的差距,双方经多次协商无果,遂诉至法院。

了解情况后,主办法官即召集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进行调解,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向双方当事人释明由于本案中涉及砂糖橘果树和田地恢复原状的定损问题,要请相关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从而会产生较大的评估费用,同时也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如果一方或双方上诉,解决问题的时间将会更长,双方的纠纷将长期得不到解决,矛盾也将进一步加深。如果双方能本着客观务实的态度调解结案,不光能降低损失,还节约时间。在主办法官释明利害后,双方均表示认同,在主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互留电话交为朋友。同时,原告莫某即时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杨超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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