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旺甫司法所接到旺甫镇政府通知,山心村倪金进与刘秀昌5户村民发生坟山纠纷,事态紧急,双方当事人极有可能发生打斗现象。案件就是命令,司法所立即组织人员会同镇、村干部前往事发现场。
在现场看到,刘家坐落在山心村山心组的旧符儿山脚(地名)的祖坟已被倪家挖去了坟首,并留下一个大约40公分的窟窿。工作人员在进行现场拍照取证后,召集双方当事人十几人回到山心村委会进行调解。
调解会上,黄副镇长、司法所宋所长分别向双方当事人询问了解纠纷情况,了解到:2002年,刘家曾在倪家的自留山上安葬祖先。现倪家要在旧符儿山脚挖屋地,在挖屋地之前一个月曾同刘家兄弟提出过搬迁祖坟问题。直至今年清明日,倪家再次要求刘家搬迁祖坟,刘家没有同意。随后,倪家聘请勾机开挖屋地,导致刘家的祖坟被损,双方便发生纠纷。
司法所在掌握基本情况后指出:倪家在未经刘家同意的前提下,擅自损毁其祖坟,是一种极其不道德的行为,同时也是一种违法侵权行为,应负法律责任。调解人员向当事人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法》《土地管理法》、《殡葬管理条例》,要求双方尊重当地的殡葬习俗,本着互相尊重、互相谅解、推己及彼的原则分析问题,解决纠纷。通过一番谈心和劝说,倪家改变了先前的强硬态度,承认自己的错误行为,并表示愿意接受调解。协调调解过程中,双方因补偿数额一度发生肢体摩擦,现场气氛十分紧张。经调解人员制止和进一步劝导,最终倪家和刘家握手言和,达成共识:倪家补偿刘家4180元。一场祖坟纠纷风波得到平息。
(宋文丰 郭醒 关蒙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