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法院岭脚法庭在深入贯彻落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认真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在兰考县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调研中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法庭审判前沿阵地的作用,坚持走群众路线,多倾听群众的心声,及时调解,化解矛盾,做到案结事了,不但得到当事人的称赞,还提高了诉讼效率,减少当事人的诉累。
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提高审判效率,法庭积极开展巡回办案,电话调解,就地调解等多项工作措施,落实司法为民。2014年3月19日,黎某到法庭起诉与冯某离婚,由于黎某文化水平有限无法形成书面的诉状,法官虚心倾听其诉说与冯某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后。法官主动电话联系冯某,开始冯某有抵触的情绪,经过耐心地与其沟通,冯某答应一小时内到法庭参与调解。到庭后,法官引导双方敞开心菲诉说,将心比心,换位思考,最终化解双方的心结,好聚好散。
2014年4月1日,李某到法庭起诉邓某、韦某(邓某的妻子)合伙协议纠纷案,2011年间李某与邓某合伙经营照明电器厂,2013年5月,邓某退伙,经双方结算,邓某须支付约12万元给李某。但欠款经李某多次催收,邓某、李某没有偿还。李某害怕邓某会变卖属其所有的小汽车,为了维护其的合法权益,申请财产保全,并提供担保。法官在充分了解案情后,急当事人之急,在向院领导汇报并得到同意后,2014年4月2日,放弃休假的时间,到广东省中山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查封邓某的小汽车。同时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为同村人并在广东中山,法官当日电话联系召集双方调解,耐心向双方释明各种法律规定,乡土人情。最终,双方摒弃前嫌,达成调解协议,邓某、韦某当即支付给李某5万元,其余的欠款每月月底前支付3000元。
(杨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