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引导全社会了解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维护当地社会稳定,值《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施行两周年之际, 3月6日,苍梧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与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团县委、县妇联、县总工会等单位工作人员来到苍梧县旺甫镇,联合开展了一次法制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地点选定在人员较密集、流动性比较大的旺甫镇供销社门前,通过设置法律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向过往人员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法律咨询等形式重点宣传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定义、适用对象、目的和价值。同时,该院法官还结合刑事审判活动特点,积极宣传了有关儿童、妇女、老人合法权益维护的法律知识,并对涉婚姻、家庭暴力等常见的侵权犯罪以小案例的形式予以宣传。
活动中,苍梧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勇翔到场指导,并与苍梧法院的刑事法官一起发放宣传法制资料,接待前来咨询的群众,为他们分析、指引。据了解,该院在活动中共发送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待群众100余人,方便了广大群众获取法律服务,进一步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认知度。
苍梧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勇翔向群众发放法制宣传资料
(卢远丽 周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