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院及区高院的工作指示,苍梧县人民法院于春节期间开展了针对追讨农民工工资、交通事故伤害赔偿、人身损害赔、赡养、抚养、扶养纠纷等涉及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在整个执行过程中,苍梧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坚持“快立、快查、快执”方针,对涉民生案件或申请人系困难群体及执行标的为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优先处理,春节前后十天,共退还涉民生案件执行款10笔,发放执行款15万元。
拉丁法谚云:“执行乃法律之终结及果实”。执行的成败关系到人民群众合法利益是否得以实现,关系到人民法院工作的成败,更关系到法治进程的快慢,特别是本就处于社会弱势的涉民生案的申请执行人,他们的权益更应受到法律的呵护。针对涉民生案件的特殊性,苍梧法院坚持“快立、快查、快执”,在努力做到让每一个人民群众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下。赋予了其新的举措:
强化执行和解工作,及时与案件所在地政府、司法、土地等相关部门联系,收集执行当事人信息,确定相应的执行措施,力争促成执行和解,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避免了矛盾激化。
稳步开展司法救助。对申请执行人生活极其困难而被执行人又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对符合司法救济条件的申请执行人,实施司法救济措施,帮助当事人渡过难关,避免因执行困难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严格执行回访,确保执行效果。针对涉民生案件中的被执行人非一次性履行完毕的,执行回访为必备程序,在执行回访中,既要了解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情况,又要了解申请执行人的生活状况,确保民生案件既取得好的法律效果,又取得好的社会效果。
(黄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