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前领到救助金,今年春节倍感温暖!”
——苍梧法院为四名当事人发放涉法涉诉救助金
2014年1月29日是大年廿九,阳光明媚,街上行人熙熙攘攘,有回家过年的,有置办年货的,到处都洋溢着浓浓的年味。此时,苍梧法院立案大厅内也是暖意融融,大家喜开眉笑,因为这里刚刚为钟某清等四名当事人发放了涉法涉诉救助金。明天就是除夕了,对他们而言,这笔钱仿佛是一粒速效救心丸,让他们切身感受到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让他们更加坚定了渡过生活难关的信心。
四名救助申请人家庭极度困难,且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四名救助申请人的权利没有得到很好的保障,使原本衣单食薄的生活雪上加霜。钟某清是单亲妈妈,独自抚养两个小孩,靠摆地摊维持生计,她的前夫很久没有给过抚养费了,但又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黎某昌在一次争执中被人殴打致重伤,法院判决被告人赔偿黎某昌22万余元,但被告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如今黎某昌长期卧床,赔偿款分文未得。黎某连、龙某生是一对劳动能力欠缺的母子,黎某连的丈夫在一次交通事故中意外身亡,但肇事者同样也是没有赔偿能力,导致母子二人生活窘迫。今天,法院为他们雪中送炭。当他们从副院长叶向前的手中接过救助金时,难掩内心的激动,纷纷感谢党和政府的关怀,感谢法院想他们所想、急他们所急,让他们重新鼓起对未来生活的勇气。
涉法涉诉救助资金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专门用于解决部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当事人的特殊困难,目的是通过救助案件当事人的特殊困难,解决“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苍梧法院日常接待涉诉信访当事人时,不走形式,主张“走心”,关切他们的实际诉求,关注他们的实际困难。通过排查全年案件,梳理出三件案件中的四名当事人作为救助对象,多次向县政法委争取资金支持,终于在春节前顺利发放,为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当事人解决燃眉之急,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杨颐宽)